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25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的6起重大犯罪案件21名被告人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分别是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杀人、放火案,艾尼·玉苏甫等4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艾合买提江·莫明等11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阿力木·麦提玉苏普、塔衣热江·阿布力米提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案,艾则孜江·亚森故意杀人、抢劫案,韩俊波、刘波故意杀人案。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后认为,这6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了上述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