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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张福乾(化名)19年前被单位开除,落下不好的名声。19年来,他拿着曾在温泉里勇救同事的材料,奔波上百次申报见义勇为,只为相关部门对自己进行表扬和认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坏人。
四处奔波为求表扬
张福乾曾是重庆市渝中区工商局下属农副产品市场管理服务部的工作人员。1990年,他因“赌博、向管理对象借钱”等原因,被单位开除。从此,张福乾就背上了“坏人”的名声。为了证明自己是好人,被开除后,他很快便向单位提出申请见义勇为。
张福乾说,1983年,单位组织在北温泉搞活动。同事毛荣龙进入深水区后没入水下,他一边喊“救命”一边过去将毛救出水面,送到岸边。事后,他才得知,毛不会游泳,若非自己及时相救,后果不堪设想。
据毛荣龙说,张福乾所说属实。事发后,大家认为是件小事,谁也没有提起,所以单位也没进行表扬。
张希望单位对他进行表扬,证明他不是坏人,但申请并未被批准。之后,他又多次找到上级部门渝中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对方均认为张福乾所为只是小事。
历经坎坷仍不放弃
离开单位后,张福乾当过保安、卖过保险,但都不长久。
1994年,张福乾在奔波途中摔断了右腿,落下残疾。刚能走路,他就拄着双拐重操“旧业”,继续申请见义勇为。2005年,妻子提出离婚。即便如此,张福乾仍不肯放弃。
有人说,张福乾可能是想得见义勇为奖金。张福乾说:“奖金有没有都无所谓!我在意的是名。我不是坏人,我做了好事,就是应该得到表扬。”
张福乾还找到重庆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至今没有结果。
为啥一直得不到“表扬”?重庆市工商局2005年给张福乾信访事项的回复中说:“因见义勇为基金及见义勇为奖的发放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建议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005年,重庆市修改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个人也可申报。张福乾便多次向街道综治办提出申请,依然未果。原因一是张福乾所做的虽是好事,但事情小,够不上见义勇为标准;二是事发是在1983年,当时综治办这个机构还没成立,按惯例,他们不对以前的事情进行追溯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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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表扬一下何妨
北京网友:无论如何毕竟是救了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相关部门就不能给一个表扬呢?可能这一救人行为在有关部门眼里微不足道,可能这样一个表扬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很无谓,但对于他来说实实在在地影响了他的生活,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轻易地说出一个“不”字呢?
网友“梦想魔鬼”:事实上是做了好事,表扬是应该的,为何有关单位不落实?
何必钻牛角尖
网友“石头”:证明自己是不是好人,是看你以后做什么,不是以前做过什么!
网友“白话先生”:19年,把精力放在正当事业上,你什么证明不了?
网友“好苗头”:这人爱钻牛角尖。
应该从头做起
网友“肖可”:即使你得到表扬,只能证明你救人是对的,不能证明你赌博、“借钱”也是对的。好人、坏人是一个含糊的概念,难道表扬一次就可以证明你是好人吗?放弃这无聊的行为,从头做起,学雷锋,做义工,证明自己吧。
(记者 杨文静 整理)
(12日转载自新浪 http://news.sina.com.cn/s/2009-10-12/0149188077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