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批捕。根据检察机关初步侦查的情况,陈、龙涉嫌受贿的金额至少有数百万元。这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近年揭出的又一起贪腐大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高校本是教书育人、培养国家栋梁的净土。高校领导作为为人师表者,本应严于律己、谨小慎微,学高为师、行高为范,引领社会道德情操,而这些案件的频发,说明高校已成为腐败案多发区。
近年,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发展。伴随着这一进程,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高校,参与市场的机会和活动领域越来越多,可供调配的行政、经济以及其他资源日益增多,这就留下了极大的“寻租”空间。高校腐败也日趋集中于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四大领域。
陈昭方、龙小乐的贪腐案件并无新意和“创意”,关键在于他们为什么有机会腐败?分析原因,我们不难发现,高校领导能够腐败,关键在于对他们的监督仍处于“真空”状态。从表面上看,高校领导各司其职,权力分散,但分管领导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往往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决定权。像武汉大学这次出事的陈昭方,十几年来长期主管学校的财务、后勤部门,由于放松自律,加上缺乏监督,结果出了大事。这说明,只要高校管理人员的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圣洁之地出现“硕鼠”,也就毫不奇怪了。
高校违纪违法案件呈多发态势已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去年9月,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反腐倡廉任务将更重,这就要求高校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真正建立制约行政权力、促进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解决行政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的问题,消除对高校领导监督的空白地带,增强师生员工对惩治腐败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