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的世界里,谈钱总是让人尴尬的一件事。可是,相爱的人一旦面临分手,且相处期间有钱财往来,如何处理钱财便成了不可回避的话题。
最近,涧西区的刘先生非常郁闷:同居两年的女友和他分手了,女方不但拿走了价值1万多元的首饰,还将两人共同积攒的4万元存款悄悄取走。刘先生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共同办理了一个账号,密码是女友的生日。为了结婚,他和女友每月往公用账号里存2000元钱。2009年3月,因为买房子的问题,女友决定和他分手。
“那些首饰算我送她的礼物,分手了,她把首饰带走我不计较,可两人的共同存款她也拿走,实在让人恼火。”刘先生说,更让他崩溃的是,女友和他分手不到两个月,就又谈了一个男朋友。他现在非常气愤,打算追回属于自己的财物。
付点“分手钱”,理所应当
燕妮,26岁,教师
我觉得刘先生有点儿小气。身为男人,在金钱方面斤斤计较实在让人看不起。
女方和你同居两年,你都没有和人家结婚,这说明在婚姻问题上,你首先没有担起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
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应该是20多岁,而这时候的男人却是最落魄和青涩的时候。她和你同居两年,最美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你。不管结局如何,一个品德高尚的男人,至少应该感激她这两年的陪伴。
男人,大方点吧。她拿走的钱,就当是对她青春的补偿,何必斤斤计较呢?
感情没有了,至少还有钱
小周,35岁,男
女朋友没有了,钱也没有了——刘先生真倒霉,如果我是他,肯定也会崩溃。
谈了两年的恋爱,刘先生应该付出不少金钱和精力。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只要对方是真心的,花再多的时间和金钱都无所谓。可现在,他前女友的态度明显就是对过去两年感情的侮辱。她拿走了钱,很快就有了新男朋友——说不定,分手就是她的“阴谋”。
既然两年的感情只是个阴谋,那么追回属于自己的钱是应该的。丢了感情又丢钱,这岂不是太亏了?
学会原谅,不要勉强
刘女士,36岁,个体户
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同居两年也算事实婚姻了,刘先生可以参照已婚夫妇的“离婚协议”来处理此事。我建议刘先生找个律师问问,如果能追回一部分钱物就追回一部分。实在不行,刘先生也不要勉强,让自己振作起来重新赚钱才是最重要的。原谅她吧,毕竟,你们曾经相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