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0月21日电 (记者 毛一竹) 深圳市15岁少女林某因与男朋友同居怀孕产下一个女婴,林某在极度恐慌下将女婴直接从窗户扔至楼下,导致女婴颅脑损伤、肝脏破裂而死。宝安区法律援助处为林某提供了法律援助,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决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林某是深圳市沙井街道某厂员工,因与男朋友同居而怀孕。2009年3月13日5时许,林某在5楼宿舍的厕所内顺利产下一名女婴后,用该厕所内窗户上的硬纸包住婴儿扔至楼下。后经法医鉴定,该婴儿为活产儿,系具有较大接触面积的巨大外界暴力作用身体致颅脑损伤、肝脏破裂而死。
近年来,少女怀孕导致弱小生命被残害的事件时有发生。2007年9月2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田富通工业园一间工厂的7层宿舍楼前,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被一名河南少女从楼上扔下致死。2008年9月28日,在深圳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工业区,一名16岁的少女在某工厂的5楼宿舍厕所产下一男婴后,将男婴从厕所窗户扔下,男婴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