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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注意”可防范发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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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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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提醒
“三项注意”可防范发票犯罪
  □据 新华社电

  

  在27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介绍说,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大量假发票流入社会,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还给走私、洗钱、贪污贿赂等其他犯罪提供了犯罪“道具”,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

  为积极防范并大力抵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张涛提醒公众应注意以下三点:

  一、树立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意识。发票既是经营活动中收付款的重要凭据,也是财务报销、会计核算的法定凭证。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正规、内容真实的发票,既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抵制利用假发票实施的各种不法行为,有利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购买、使用假发票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动索要发票,及时进行防伪查询。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通过拨打查询电话或登录网上查询系统,及时辨别发票真伪,坚决抵制经营者拒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行为。

  三、踊跃举报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街面上有兜售发票的行为,或收到兜售(代开)发票的手机短信,要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报警平台,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公安、税务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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