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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洛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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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改为浴池,可否
超市售卖T恤
竟然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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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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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卖T恤
竟然以次充好
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暂扣,并责令超市将问题T恤下架封存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孙志强  

  “自己标毛衣成分和含量,大家都是这样的。”昨日,纱东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家乐福超市内的羊毛T恤进行检查时,一经销商如此表示。随后,工商执法人员暂扣了5件不合格羊毛T恤,并责令超市将253件涉嫌不合格的T恤下架封存。

  据介绍,10月13日,市民任先生在家乐福超市花费278元购买了2件货号为C-0852的“艳鹿”牌羊毛T恤,其标签上显示成分含量为“羊绒8.8%、超细羊毛41.5%、天丝31.2%、抗起球亚克力18.5%”。但任先生穿着后,发现有皮肤瘙痒的情况,该羊毛T恤的做工也非常粗糙。任先生将该羊毛T恤送到河南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为:“纤维含量为棉加化纤,所检产品不合格。”任先生认为,家乐福超市销售不合格羊毛T恤,以次充好,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昨日到纱东工商所进行了投诉。

  记者陪同纱东工商所执法人员一起来到家乐福超市。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共发现货号为C-0852的“艳鹿”牌羊毛T恤5件,其他型号涉嫌不合格的“艳鹿”牌羊毛T恤191件。工商执法人员还在该超市内发现了62件标注为“样品”的T恤,上面既无商标,又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

  “产品成分及含量的标注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不是商家随意标的。”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对5件不合格的“艳鹿”牌羊毛T恤予以暂扣;对191件涉嫌不合格的“艳鹿”牌羊毛T恤,责令家乐福超市予以下架封存;对62件标注为“样品”销售的“三无”T恤,责令下架封存,并要求供货商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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