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已经古稀之年了,却依然精神抖擞,每天跑到外面去“打工”。我和哥哥多次劝她说,别再当“打工仔”了,在家多陪陪老爸享享清福吧,家里又不缺那点儿钱。老妈说,你们以为我打工是为了钱?不是,打工的好处可多了……老爸借机发牢骚说,是啊,最大的好处就是每天中午让我热剩饭吃。老妈说,我中午不是也带饭热着吃吗?
老妈退休前是单位的会计师。退休后,老妈以“一天也不耽搁”的精神,第二天就去当她的“打工仔”了。不仅如此,没过多久,她又答应了另一家单位的邀请,开始了她的“双打工”生涯,也就是说,她依然延续着每周5天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的惯例。尽管家里人的“反对声浪”此起彼伏,老妈全当作“耳旁风”,虽然无奈之下她也会做出“明年就不干了”的承诺,怎奈,明年何其多。
一晃,老妈打工的“工龄”竟然有15年了。她还总结出当“打工仔”的几个好处:一是每天乘公交车去上班,走路锻炼,对身体有好处,至今腿脚灵活,没有骨质疏松,全是走出来的健康。二是每天算账、做账,对大脑有好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保持大脑灵活,预防老年痴呆。三是每天上班跟年轻人在一起,感觉自己依然年轻,精神愉快,心理健康。
毕竟岁月不饶人,衰老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我们在老妈70岁生日的时候,庄重地提出:人活七十古来稀,请老妈理智地面对现实,不要再延续“打工仔”的生涯了。
老妈笑着说,你们的观念太落后了,如今是八九十岁不稀奇,七十多岁小兄弟(小妹妹)。在美国和日本,许多老人八九十岁还在工作呢!我说,现在许多大学生就业困难,您应该给年轻人腾个位置了。老妈说,公平竞争呀,现在还能胜任工作,说明我还不老,如果我不能干了,人家老板能白养着我吗?不用你们操心,假如我哪一天感到力不从心了,不用老板“炒鱿鱼”,我自己就会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