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30日电
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6起案件公开宣判,对艾尼·玉苏甫等4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艾合买提江·莫明等11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以及韩俊波等2人故意杀人案3起上诉案件,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艾则孜江·亚森故意杀人、抢劫上诉案,经依法不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杀人、放火案以及阿力木·麦提玉苏普等2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案两起被告人不上诉的案件,经依照死刑复核程序审理,依法作出同意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