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1月3日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对“动听中国”网站大量传播淫秽音频案作出一审判决,网站负责人龚某、录制音频的“声优”马某等4名被告人均被判刑。法院表示,在互联网上制作、传播淫秽音频文件是新型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理应受到法律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上海华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龚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技术总监,并实际负责华凡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008年年初,龚某授意下属在公司经营的“动听中国”网站上增设《都市激情》栏目(后更名为“都市夜话”),以便将相关淫秽音频集中处置,供网友向该公司支付价款后收听、下载。
此后,在龚某授意下,“动听中国”网站开始收集淫秽小说,并招募录音人员进行配音。其间,尚在上海一高校读书的被告人马某应聘而来,为《金麟岂是池中物》、《天地之间》、《少妇白洁》、《高树三姐妹》等4部淫秽小说进行配音,并约定由公司支付其每小时40元人民币的报酬。
2008年至2009年年初,马某明知华凡公司将其录制的淫秽音频上传至互联网供网友收听、下载,仍陆续将录制的音频传送给华凡公司工作人员。华凡公司收到音频后,以每段约20分钟为标准进行剪辑,插入相关广告后上传至《都市夜话》栏目,并对相关淫秽音频进行更新。经上海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小组鉴定,《都市夜话》栏目中831个音频文件系淫秽物品。
据了解,自从“有声有色”的《都市夜话》栏目开设后,“动听中国”网站的访问量显著提升。至案发前,此网站注册会员数已达50余万,其中网站收费会员3万余人、手机充值会员数达2万余人;通过制作传播淫秽音频电子信息牟取的非法利益达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