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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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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经济适用房审批12层却建到20层。结果——
开发单位赌输
政府动手强拆
该不该拆?为何不早拆?罚款不行吗?此事成为当地热点话题
  10月27日,工人在违建楼楼顶拆除违章建设楼层。(新华社发)
  编者按:一栋20层的高楼要拆除8层,实在让人心痛!可是想一想,如果不强行拆除,城市规划还有没有权威性可言?壮士断腕,看似残忍,实则是生存的勇气和决心! 

  城市建设不能没有规划,城市规划必须受到尊重,对违法建筑实施强拆,目的在于警醒和教育人们:只有全社会增强规划意识,都来维护规划的尊严,城市建设才会更加规范和有序,人们共同的家园才会变得越来越美。

  为何要等建到20层才拆

  10月27日,400人的强拆队伍进入江汉北路一栋在建高楼,拉开武汉市高楼违法建设最大面积的一次强拆。

  强拆由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联合江岸区政府实施。据介绍,要拆除违建3966平方米。违建的大楼,是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兴建的经济适用房。

  据悉,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最初申请的经济房指标是14000平方米。但最后获批只有6000平方米,12层。

  10月27日的拆违,一些市民不解:“为什么要等到建了20层才拆?早干什么了?”

  据介绍,规划部门对违建的执法分“三步走”:发现问题制止(下达告知通知书);责令整改;强拆。

  “我们没有强拆手段,规划部门只能走‘前两步’。”江岸规划分局负责人10月28日说,申请强拆,要得到区政府批准。他说:“现在建房技术发展很快,一周就可以盖3层。我们从申请强拆到获批需要时间,肯定赶不上违法建设的速度。”

  江岸规划分局是8月24日施工方扎13层楼的钢筋时发现的,当即要求对方整改。

  强拆行动是9月初申请的,从申请到获批期间,经济房从16层盖到了20层。其间,分局联系有关部门采取非正式强制手段对其断水断电,仍阻挡不住。

  施工图纸是建到23层

  10月28日,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负责人胡建国告诉记者,最初申请的经济房指标是14000平方米。“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是省国资委认定的特困企业,人均工资750元,职工人均住房面积19平方米。”但最后获批只有6000平方米。

  据悉,武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由发改委、规划和房产三部门共同审批。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建房单位的申请,二是国家日照通风视线等规划条件,后者是决定条件。

  市规划局规划处介绍,省供销运输总公司这块地的南面是一座6层高的幼儿园,按照日照采光分析计算,这栋经济房只能建6层高。考虑到该单位缺房的实际,后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将南北朝向变成东西朝向,经济房可建到12层,6000平方米。

  仓储运输总公司为增加面积奔走。2008年,他们找深圳一家公司做了日照分析,结论是可以建69.15米,折算23层。施工图纸就是按此设计。

  动工之日我们就准备被罚

  按6000平方米规模,除去交给政府的7间安置房,总公司只有50多套房,缺口太大。胡建国坦陈:“从动工起就打算建23层楼。我们做好了被罚款准备。”

  今年7月13日,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向江岸区分局递交过增加5000平方米的申请,被拒绝。其原因是增加经济房面积不由规划部门一家批。

  胡建国说:“另一个原因是这个手续办下来,至少需要一两年。这项工程中途停下来,不是成了烂尾楼?”

  总公司也希望职工今年能搬进这栋楼过年。“反正认罚不就行了?”

  在这种想法主导下,这栋楼房的建设成了一辆撤了闸的车。胡建国告诉记者:“这不是我个人的决定,是职代会通过的。”

  但有一个细节是,原来设计的30多平方米和50平方米的住房,已经被合为一套,从而减少了总套数,加大了分配缺口。

  不能让违法建设赌成功

  8层楼3966平方米违建若全部拆除,按照胡建国的计算,损失是500万元。胡建国10月28日对记者说:“我们违法了认罚,多少钱我们都付。但希望不要拆除,以免浪费资源。500万元对于我们这样的困难企业而言,是个天文数字。”

  江岸分局负责人10月28日说,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是在“赌”这栋楼。从法律上讲,违建的3966平方米必须全部拆除。从价值上讲,拆除是会损失500万元,但若不拆,也就是法律失效,将来大家都来“赌”,今后城市的损失会更大。不让“赌”成功,这幢楼应该成为武汉违建的一个反面教材。

  过去武汉不乏这样的例子,一些高楼违法“长高”、“长胖”,最后认罚,不了了之。

  业内人士提出,现有体制中,对违法建设的决策者没有处罚,对事不对人,这是一个重要缺陷。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的这幢楼,造成的损失是500万元,再加上拆除费用,远远超过渎职罪的30万元底线。但目前并不能追究决策人,违法建设的决策者处于“零风险”,这也促成了违法建设顶风而上。

  保证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不妨设想,假若规划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违建行为,那栋“超标”楼很可能成为既成事实,假以时日,既成事实难免变成“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就更不容易。所幸,违建行为被发现,虽然文书程序走得有点长,强拆终得实施。

  城市不能没有规划。即便是历史早期的城市,下水管道如何铺、楼房建多高、建筑怎么分布,都有预先的规划。当然,从心理和利益角度来说,每个建筑业主都希望自己的房子建得够高、地盘占得够大,但任意而为对城市、对其他社会主体都是伤害。试想,若无规划及其程序的规范,城市建筑无序生长,城市将会成为什么样子?

  规划是保证城市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在这次超标建楼事件中,不论有怎样的利益纠葛,也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一个最基本也最明显的事实,就是违建“突破”了规划,而且断水断电都不能阻止。这不仅作出了一个坏的示范,也损害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而且浪费了社会财富。不论从哪种方面看,都有百失而无一得。

  因此,城市规划必须受到尊重,规划的严肃性必须得到保证,“突破”规划的行为也应及时得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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