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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版: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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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要子签协议
培养费要记账
网络敲诈形成“产业链”
美女创意征婚
卖房还搭自己
老公的QQ里,你被分在哪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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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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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要子签协议
培养费要记账
  “儿子18岁至28岁,为他投入的培养费要记账,10年后儿子需连本带利偿还。”近日,一篇名为“和将要十八周岁的儿子签的经济协议”的帖子在各大论坛走红。网友对此协议却多有质疑,认为太没人情味儿。

  在挂出自己的协议内容后,网友“桐柏”又发帖表示:设立协议是为帮助儿子养成独立的品行、正确的消费习惯,明晰父母、儿女的责任和义务,“经济上的契约可以促进他在行为道德、生活经验等方面的进步”。

  在短短几天里,网帖点击量一路猛增,目前已超过11万次。由于人们大多不能接受这种标新立异的教子方法,无数“砖块”向发帖人砸去。

  “没有人情味儿!楼主养孩子更像在投资,只图报恩。”有网友认为,这种以金钱来驾驭亲情的做法让人感觉“冷冰冰的”。网友“特别爱吃鱼”道出自己的担忧:“靠协议来维系的亲情并不可靠,多年之后父子关系很可能就只是一张合同。”不过,论坛中也有少数人留言表示支持:设立协议可以让子女明白父母供养的不易。

  (8日转载自腾讯 http://news.qq.com/a/20091108/0002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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