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国庆 通讯员 皇甫锦钟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成功侦破我市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以团体客户名义在银行办理信用卡、自个儿拿着卡恶意透支的李某和其妻黄某,被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为由批准逮捕。
9月10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接某银行报案称,李某2009年3月在该银行老城支行用40余人的身份资料,以团体客户名义在该行办理了43张信用卡,到6月21日这些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共计34万余元,而办卡人李某“下落不明”。
经过深入细致的摸排,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其妻黄某,于9月26日上午将李某和黄某抓获。
原来,2008年年底,李某与其妻黄某在九州大厦租赁房屋,开始经营代办银行卡业务。他们替人办理一张信用卡,收取手续费100元至300元,申办成功后,还要根据透支额度抽取15%的“佣金”。今年年初,李某通过他人搜集了40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私刻印章,伪造了这40余人的在岗职工证明和收入证明,随后以团体客户的名义办理信用卡用于恶意透支。
李某用虚假资料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177条,涉嫌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