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者母亲在街头手举自制的悬赏缉凶告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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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新华社
对拒绝拆迁的“钉子户”,使用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等手段达3年;高价雇打手威胁“钉子户”;为达到拆迁目的,雇凶在闹市将“钉子户”独子杀死……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的一纸判决书,揭露了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触目惊心的“暴力拆迁”恶行。
“史上最牛开发商”向世全一审被判死刑,向世人宣告——“暴力拆迁”,法必诛之。
“史上最牛开发商”雇凶杀“钉子户”
2004年年底,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开发一房地产项目,需要拆迁万州乌龙池100号附2号楼,随后该楼的10户居民陆续和开发商达成搬迁协议。到2007年9月,该楼剩下两户居民没有谈妥条件不肯搬迁。在后来的3年时间里,即使频遭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等,他们仍坚持与开发商“拉锯”。
据当地警方侦查,黑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向世全对这两个“钉子户”感到头痛。2007年四五月间,他将因盗窃罪“二进宫”的刑满释放人员冉启富叫到办公室说:“西山车站洗车场对面斜坡的几幢房子大部分搬了,只剩两家没搬,姓崔的老头要凶一些,你莫出面,喊几个人去教训他一顿,拿刀子捅那老头屁股两刀。”冉启富担心崔老头年纪大,捅两刀会被捅死,便告诉向世全,崔老头有个儿子。
“多花点儿钱都行,还是把他儿子整一下。事情办成后,给帮忙的人几千元钱。”向世全指示冉启富说。
2007年9月16日中午,冉启富找到涂启兵,让他找两个人教训崔家儿子一顿。当天13时30分左右,崔家的独生子崔军正送外甥女去公交站,涂启兵找来的打手王仪华、史光辉见到崔军后,便冲上去对其拳脚相向,随后史光辉用刀捅了崔军的大腿和臀部,当崔军反抗时,又被捅了胸部致心脏破裂。史、王随即逃逸,崔军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年仅31岁。
当天晚上,冉启富得知崔家儿子被捅死后,给了史光辉和王仪华2000元钱。第二天,冉启富就逃到了广州市,随后在湖南、湖北、昆明等地躲藏。
“史上最牛开发商”庭审现形记
案发后,痛失独子的崔英安、秦万兰老夫妇在万州区大街小巷悬赏缉凶:“我和我老伴郑重向公安机关和市民承诺:凡能抓捕或扭送冉启富、史光辉,无论是警察或普通公民,奖10万元人民币(我和我老伴毕生积蓄),立此成誓,绝不食言!”随后,此“暴力拆迁”事件成为万州区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黑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向世全在互联网上被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
去年11月,除史光辉外,涉案人员全被抓获归案。11月14日,曾“叱咤”一方的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向世全被刑事拘留。今年8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向世全辩解称,他没有指使冉启富找人教训崔军,案发后也没有提供资金帮助冉启富逃匿。
“逃匿期间,向世全多次为我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向世全还曾乘飞机到广州与我见面,并送去现金5000元和房屋一套,并许诺给我几十万元钱。”冉启富在庭审时说,“为怕向世全杀人灭口,我还将这个事情告诉妻子等多人。”冉启富辩解说,自己只是受向世全的指使叫涂启兵找人去教训一下崔军,并没有直接邀约王仪华和史光辉,没有参与伤害崔军的实际行为,请求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向世全的辩解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暴力拆迁” 法必诛之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周庆行认为,近年城市拆迁中矛盾冲突不断,多是一些拆迁公司有恃无恐,如恐吓、威逼、停水、断电等“暴力拆迁”行为屡屡发生,其中的原因很多,关键是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操作性不强,造成被拆迁户缺少及时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
周庆行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拆迁、拆违不可避免,政府应该从信息透明、完善法规依法办事、补偿到位等方面规范拆迁行为,真正做到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如拆迁公司权力到底有多大,哪些是他们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都应该制定法规加以明确,并告知被拆迁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世全作为黑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黑龙公司开发的春天花园二期工程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即动工违法拆迁房屋,在遭到被拆迁户崔英安、秦万兰夫妇反对且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为促使崔英安、秦万兰搬家,指使他人教训崔英安、秦万兰之子崔军,造成崔军被伤害致死的后果。向世全、冉启富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事后向世全又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帮助冉启富逃匿,并给付冉启富房屋一套,意图隐瞒事实真相,向世全系犯意的提起者、行为的指使者,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向世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冉启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被告人共同赔偿崔军家属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