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洛阳的一位朋友打电话说他有个同学要跟妻子离婚,让我代理。随后,我便见到了这个当事人。
他和妻子都才30岁,结婚7年,有一双儿女,从结婚证上的照片看,他妻子长得非常漂亮。
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婚,他说妻子在与他结婚前就患了视网膜色素变性,对他隐瞒了病情,现在她已经夜盲了,天稍微一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说这种病具有遗传性,随着年龄增长会越来越重,到了四五十岁就会全盲。他说如果妻子什么也干不了,自己岂不是要被拖累一辈子?
听完他的述说,我顿感阵阵酸楚。
我问对方是否同意离婚?他说不同意。我说,你们在一起生活了7年,应该是有感情的,你尽量多补偿她一些钱,她要是同意,你们可以协议离婚。他问要是协商不成怎么办?我说那你就起诉到法院。他坚持让我帮他打这场官司,我没有答应。
后来听法庭的人说,他于11月8日起诉离婚了。在法庭的主持下,他补偿给妻子两万元钱。她妻子的父亲抱着年仅2岁的外孙失声痛哭……
事后,朋友打电话说同学的事情解决了,并问:“别的律师都争着抢着去揽案件,你为什么对到手的案件往外推?”我无语。
(宜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