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大雪对在洛龙区做消毒餐具生意的王女士来说是场“灾难”,因为雪把她租的厂房压塌了,存放的设备大多被损坏;张先生花8万元在小区内买的车库房顶也被雪压漏了,断砖碎瓦砸在崭新的汽车上,让他心疼不已。“虽说下雪是自然现象,可我们租房买房也花钱了啊,损失不该全由个人承担吧?”不少市民有类似疑问。
记者就此问题首先咨询了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冯富春。冯富春说,下雪造成物品损失虽然具有突发性,但是对于出租人来说,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如厂房)符合其约定用途。如果由于租赁物自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承租人受到损失,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房屋的产权归受损人所有,买方可以根据交易时买卖双方签署的《质量承诺书》中相关规定来测试建筑物的承压力,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坍塌,卖方应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冯富春提醒说,若是建筑物经测试后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却因不可抗力所发生的意外事件损坏,那么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本人负责。
随后,记者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其实大多数市民都没有投保观念,觉得雪灾、地震比较罕见,往往不加重视,等到灾难真正发生时,造成了巨大的财物损失。”该公司工作人员张帅说。他建议市民投保财产综合保险,此险种的责任针对性比较广泛,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等所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