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7版:洛阳·热线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包间就餐,财物丢失谁担责?
大雪“惹祸”
只能自认倒霉?
市政快递:你反映我急办!
洛阳网广告
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9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包间就餐,财物丢失谁担责?
记者 郑凤玲
  事件回放:

  包间里丢了钱包和手机

  10日傍晚,李女士一行10人到芳林路上的某饭店就餐,因为坐的是包间,用餐过程中李女士等人就脱下外套,随手搭在了椅子靠背上。

  不料用餐后,李女士的亲戚发现其装在外套里的钱包不见了,钱包内装有5000元钱和各种银行卡,另一位同样把外套搭在靠背上的同事的手机也丢了。她们感到很蹊跷:怎么吃了一顿饭钱包就丢了,还是在包间里?

  李女士说:用餐过程中,只有两名服务员进出包间服务。她们觉得那名叫“罗涛”的男服务员有很大嫌疑。她找到饭店负责人,却被告知“罗涛”已下班。

  报案后,次日李女士和王城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一起到该饭店询问该服务员的下落。饭店人员说,“罗涛”是前几天才招聘来的,只留有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而且今天已不来上班。

  服务员突然“蒸发”,李女士更加肯定“罗涛”就是小偷。她托人到市公安局查询,竟发现“罗涛”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饭店太不负责任了,对招聘人员的真实身份没有严格把关。现在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李女士对此非常不满。

  饭店回应:

  我们无法鉴定身份证复印件真假

  16日,记者和这家饭店人力资源部的郭经理取得了联系。郭经理说:“罗涛”是6日来应聘的,当时仅提供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他说没有带原件。“现在来应聘的人,都是带身份证复印件。”郭经理说当时只收了“罗涛”100元钱的服装押金,让其先来试用7天。

  “出事的那天早上,‘罗涛’来找过我说不想干了。”郭经理说,她通过观察认为“罗涛”干活还不错,就劝其留下。“我说你再试试干一天,如果真不想干,明天来办理手续,退你100元钱。不料,当晚就发生了盗窃事件。”郭经理说,第二天“罗涛”确实没有来上班,也没有来领100元的衣服押金。

  “服务员的流动性很大,我们也没有技术去鉴定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真假。”郭经理说,派出所来调查时,她如实反映了“罗涛”的情况,至于其联系方式,她确实不知道。

  警方确认:

  服务员的相关信息全是假的

  当晚出警的王城路派出所白警官说,通过电脑查询,这个名字叫“罗涛”、家庭住址显示是“孟津县白鹤镇白鹤村”的服务员信息全是伪造的。

  “我们遇到的类似案件不多。”白警官说,但可以把这些事报道出来,提醒其他饭店招聘人员时提高警惕。

  律师态度:

  饭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福春,他说:李女士到饭店就餐,与饭店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饭店在提供服务时负有保障顾客人身财产基本安全的义务。

  “罗涛”作为饭店服务员,无论其身份真假,他提供服务是代表饭店履行合同义务的“职务行为”,故其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造成李女士财产损失,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由饭店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如此,饭店因为招聘时把关不严,给小偷提供了便利条件,更应该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    (线索提供者 李女士)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