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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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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子眼”,需居民“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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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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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子眼”,需居民“埋单”?
因对安装费用无明确规定,各方存在争议, 延缓了此项工作进程
  □记者 李砺瑾 文/图  

  近日,瀍河回族区唐城花园小区门口张贴的一张公告,把该小区的刘女士搞糊涂了。小区要安装“电子眼”,要求每户居民交30元钱。刘女士搞不懂,小区安装“电子眼”,为何要居民“埋单”?

  公告:每户居民需出资30元

  昨日,记者在该小区门口看到了这张公告,公告上盖着社区、警务室和物业公司的章,旁边还附了一张设备清单及价格表。(如图)小区内也张贴了不少这样的公告。

  刘女士说,对于在小区里安装“电子眼”,大家都很欢迎,可认为安装费用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那么,对这部分费用由谁承担有没有具体规定呢?记者在《市综治委关于2009年度洛阳市技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上看到,技防建设采取“财政专项拨付、生产厂家让利、联通公司支持、单位或用户投资”的多元投资模式。

  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该方案仅从原则上给予指导,而具体工作则由各区县负责。

  实情:经费问题难住不少小区

  昨日,记者联系到唐城花园小区所属的瀍西办事处。该办事处综治办一位负责人说,该办事处只有唐城花园这一个有300家住户以上的规模小区,要求每家住户掏30元钱,是和辖区派出所一起核定的。对由谁出资的问题,他们和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联系过,物业公司表示所收物业费中并不包含技防这部分,所以不能承担安装“电子眼”的费用。

  她表示,办事处辖区内的很多小区连门卫都没有,下一步的任务是先把门卫的问题解决,再一步步推进其他工作。

  其他办事处的情况怎么样呢?

  提起安装“电子眼”的工作,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综治办的一位负责人说,辖区各个单位的技防工作已经完成,居民小区的技防工作却不那么顺利,现在每个社区至少有两个工作人员在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问题的主要症结在“钱”字上,装“电子眼”最后还是落脚到谁出资。在被问及该办事处是否会让居民出资时,该负责人说,他们现在还没有让居民出资的打算。本着“谁主管、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他们还是会协调各单位和物业公司来解决资金问题。

  “大家都知道这是件利民的好事,我们希望各单位能够配合我们,把这项工作做好。”该负责人说。

  争议:装“电子眼”到底该谁出钱

  记者致电市房管局物业科,一位负责人表示并未接到市里关于技防建设方面的相关通知,但是在居民小区安装的“电子眼”属于硬件设施,该由建设单位负责,而物业公司主要受业主委托提供服务,不应承担这部分费用。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的杜鹏律师则认为,从法律上说,业主没有义务承担这部分费用。对于商业住宅小区,所聘请的物业公司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居民所交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治安防范的内容。另外,安装了“电子眼”之后,物业公司可能会减少保安费用的支出,也是受益者。

  他认为,大家都知道装“电子眼”是好事,但好事怎么落到实处,需要在决策和具体执行过程中细化,做到合法、合情、合理,才能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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