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王先生在台湾的86岁姐姐患病在身,想让弟弟过去看看。于是,他想尽快带妻子刘女士一起去台湾。他们到市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被要求拿上结婚证,到所在丹城社区开具证明。
夫妻俩1969年结婚,当时的结婚证是一张纸,几次搬家后,结婚证不知道弄到哪儿了。“可社区说没有结婚证,没法开证明。业主委员会代表我们院里全体居民,证明我们俩的关系都不中。”刘女士说,“我们在一块儿40年了,这关系还有假?”
记者跑腿:我们陪同两位老人一起来到丹城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说:“没结婚证,怎能证明他们的关系啊?他们应去民政部门问问。”
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科一位工作人员说:“王先生结婚时的档案确实查不到,我们没出具证明的依据。即便补办结婚证,也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开具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带上户口簿、身份证补办。”
丹城社区所在的唐宫路办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像他们这种情况,只能用刘女士和王先生自述的形式,说明两者是夫妻关系,然后再由社区、办事处开具证明。”
几经周折,两人按照办事处的要求,在社区顺利地开出了夫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