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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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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426套廉租房建成,具备入住条件——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赶快报名啦
即日起至本月30日,城市区已纳入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均可报名申请
  □记者 邓德洪 通讯员 杨新兴  

  本报讯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迈入实质阶段。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城市区东明小区、江南绿苑小区配建的426套廉租住房,经过近一年建设,现已竣工,具备了入住条件。即日起至11月30日,洛阳市城市区已纳入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均可报名申请。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大大改善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环境。

  据介绍,目前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这两处廉租住房都是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配套项目,共426套,全部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其中,东明小区位于洛龙区洛白路与洛常路交叉口,共210套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53平方米;江南绿苑小区位于涧西区秦岭路西侧与瀛洲路北侧,共216套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52.4平方米。

  即日起至11月30日,申请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可到所在社区领取洛阳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将相关资料交到所在社区,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住房实物配租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洛阳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

  有关负责人表示,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实物配租保障住房,如发现多处申请或以家庭成员分别申请的取消其三年实物配租资格、一年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或子女,不得有两套(处)以上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不得有未过户可继承的房产。

  各城市区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分别为:

  瀍河回族区办公地点:南新安街87号四楼。电话:65171960。

  老城区办公地点:中州东路318号四楼。电话:62629855。

  西工区办公地点:九都路58号五楼。电话:63229950。

  涧西区办公地点:太原路58号红叶宾馆六楼。电话:68611876。

  洛龙区办公地点:洛龙区开元大道行政中心732号房间。电话:65156732。

  高新区办公地点: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C403号。电话:64313850。

  有关部门为保障申请报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将这项惠及民生的德政工程落到实处,欢迎各界群众随时进行监督举报。市监察局监督热线:12345、12388。市房管局监督电话:62786883。市民政局监督电话:63910713。

  ■相关链接

  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目前,廉租住房制度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方式提高保障对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改善最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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