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了官司,周翠兰伤心不已。
| |
11月6日,江苏淮安一卖豆饼的老太太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将钱归还失主。失主却坚称丢了8200元,少了6500元,日前将老太太告上法庭。此事在网上掀起波澜,有人拿“南京彭宇案”与之对比。
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
“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元?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25日上午,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见到记者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
周翠兰平时以卖豆饼为生。据其介绍,6日早晨,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就在王长玉付钱时,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将钱捡了起来。王长玉告诉她“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让其寻找失主,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她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儿子,儿子问她:“你把钱给别人,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在儿子的提醒下,她找到王长玉,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
失主称老太贪了六千五
周翠兰告诉记者,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后,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他却说少了6500元,并称如不交出被“贪”下的6500元钱,就法庭上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
记者随后找到了22岁的失主周继伟。据其介绍,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还给他的,他将这些钱放在上衣口袋里。当晚回家路上,他一度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第二天睡醒后,他发现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7日早晨,他听说周翠兰6日早晨在他所经过的路边捡到了钱,于是便来到了周翠兰家。
周继伟说:“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
与周翠兰一样,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他表示,当周翠兰将钱递给他后,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结果没找着,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刚好是1500元。此次,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
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律师认为,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否则该官司很难打赢。
网友热议
说说“失主”
天津网友:这1700元不是他丢的,让他自己找那8200元去吧。
网友“小猫咪”:自己糊涂丢了钱,还冤枉还钱的老人,还有良心没有?
同情老太
网友“军军”:我相信老太太是清白的,她已经做得够好了。
网友“小民”:一位以卖豆饼为生的老人,一千多元对她来说不是小数,但她还是一心想着返还失主。此次遭遇误解,她的心里会好受吗?
不好说啊
长沙网友:这种事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不能妄下结论。从情感角度来讲,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这种事,确实让人感觉不舒服,而且心里的疑问也有很多。
感慨万千
广州网友:社会复杂了,信任危机了,谁之过?
本溪网友: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网友“飞鸟”:真是考验道德,“见人摔倒不去扶”,会不会发展成“捡了钱包不能还”或“见到钱包也不能捡”,如果自己真的碰到这种事,还真难说怎么做……
(记者 杨文静 整理)
(26日转载自网易 http://news.163.com/09/1126/05/5P19V7Q2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