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1月29日电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84岁老人因右股骨骨折住进当地中医院,医生手术时竟误将本该植入右腿的钢板植到左腿。湖北省卫生厅日前向全省卫生系统发出通报,要求从这起医疗责任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通报说,由于通城县中医院经治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操作规程,本应在右腿施行的手术,却在左腿相应部位做了手术,造成了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
11月11日,赵荣彬因摔伤到通城县中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右腿骨折。中医院17日对其进行手术,却在左腿植入一块价值5000元的钛合金钢板。调查发现,管床医师错将“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写成“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术”。手术中,主刀医生见左股骨粗隆形态正常,还进行了X光片比对,仍误以为是此前的牵引等复位效果十分理想,直到术后返回病房才发现错误。
事故发生后,通城县中医院向患者家属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做好后续治疗,负责全部治疗费用。目前,相关部门已对当事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通城县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卫生局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中医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行政撤职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主刀医生和管床医生被分别处以开除留用、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