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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李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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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在亲身经历两件拾物归还的事情后,市民蔡先生昨日致电本报感慨道。
蔡先生说,他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计生委窗口上班。10月23日,他在大厅地板上发现一张身份证,身份证显示其主人姓温,住址为行署路4号院31号楼×门×室。因为担心这张身份证被弄丢,他把身份证拾了回来。可是过了好几天,失主也没有来认领。
10月27日,他向本报《失主看过来》栏目反映了此事,并留下了联系电话,请失主尽快与他联系。第二天,这条消息就见了报。两周过去了,失主还是没和蔡先生联系。难道失主没有看到相关消息?蔡先生找到了行署路4号院,可是没有找到身份证主人温某的住所,只好在4号院门口贴了一张招领启事。
又过了两个星期,还是无人来认领身份证。11月25日,蔡先生再次来到行署路4号院。这一回,他找到了温某居住的31号楼,然而,温某的居室没有人。蔡先生便在31号楼墙上贴了招领启事。第二天,他终于接到了温某的电话,原来温某已经不在该院居住,是邻居告知了温某招领启事上的信息。
11月27日,温某从蔡先生处领回了身份证。温某一直在为丢失身份证发愁,没想到竟然有人在为归还身份证苦苦地寻找自己。蔡先生为物归原主的结局由衷地高兴。
更让蔡先生高兴的是,当天晚上,自己丢失的公交IC卡也找到了——原来,就在他寻找温某的过程中,11月25日,他把公交IC卡遗失在了自己所住的小区,找了两天也没找到。他原本对找回公交IC卡不抱什么希望了,但11月27日晚,他随口向小区门卫打听了一下,嘿,公交IC卡还真在门卫那里!原来,是小区里的一位居民在头一天拾到了蔡先生的公交IC卡,当即交给了门卫,委托其寻找失主。
“接连发生的两件事让我感触太深了!”蔡先生说,这真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最好注释,如果人人都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更加友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