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上贴的照片。 |
| 身份证首页和第四折页。 |
|
近日,市民邓光前向记者提供了一张1947年的身份证。该身份证字迹清晰,上面的照片已有些发黄,为研究我国身份证制度的发展、完善及洛阳民俗提供了宝贵资料。
邓光前说,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即1947年,当时的河南省洛阳县政府为他颁发了这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在他当时就读的学校拍的。
该身份证共两面四折页。正面首页上有“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和“河南省洛阳县”字样,并注明,姓名:邓光前,性别:男,出生日期:民国二三年六月二日,身份证号码:洛谷第9771号,本籍:河南省洛阳,颁证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六月。第二折页贴有持证人一张一寸照片,注明其受教育程度、职业、工职候选人资格,并标明左、右手的指纹符号。第三折页注明公民资格和家属以及服兵役的经历。第四折页注明保甲番号和住址以及注意事项。
在注意事项一栏,特别强调本证为持证人身份证明之件,不得损坏和转让;如果伪造身份证,以伪造文书论罪;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及警察保安机关在必要时,命持证人交付本证查验,但不得扣留和没收等。
洛阳民俗博物馆馆长王支援说,这张身份证的制作材料、防伪水平和现在的身份证不能相比,但登记内容详尽。这张身份证上有身份证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住址、教育程度、职业、职位、特征、指纹符号、家属、役历等内容,兼有如今户口簿的功能。一张身份证基本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全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张身份证上的照片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它反映了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即1947年洛阳学生的装束,为研究洛阳民俗和教育历史的发展提供了珍贵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