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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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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裂裂”看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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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抓廉政工作
既可笑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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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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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圆桌
这样抓廉政工作
既可笑又荒唐
  【新闻焦点】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公楼前,竖着一块醒目的“廉政工作制度”宣传板,“不得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相(像)”的规定赫然在列。(12月8日《新安晚报》)

  规定纯属多余

  《刑法》中已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廉政工作”制度中再加规定,纯属多余。——论者张东阳

  禁令堪称“范本”

  时下,地方部门出台的各种禁止性规定可谓五花八门,不少看似声色俱厉的“严禁”条款实属画蛇添足。蒙城把“不得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像”算作廉政的规定,既荒唐又可笑,堪称“范本”。     ——论者王义亭

  弄巧成拙闹笑话

  我们不妨尝试着将这种制度的属性再扩大一下:假设某单位规定“不得杀人放火”,而且同样不设任何处罚规定,那究竟是代表他们在狠抓纪律还是代表他们根本不懂法?这种规定是一种为搞门面形象而弄巧成拙闹出的笑话!     ——论者陈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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