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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此次我市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标志着洛阳市已顺利拿到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门票”。
同时,洛龙区荣获“省文明城区”称号,涧西区荣获“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区”称号,新安县则荣获“省创建工作先进县城”称号。据悉,这是洛阳市继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荣获地级城市全国第八名、河南省第一名之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