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 陈菲)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1日表示,卫生部决定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孕妇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
邓海华介绍说,为做好我国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并在参考国外现有孕产妇人群接种甲流疫苗安全性资料的基础上,经专家们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卫生部的指导意见,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据悉,相关文件正在签发过程中,很快会印发实施。
针对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的安全性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表示,目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接种甲流疫苗对孕妇和胎儿都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据介绍,美国对120名18岁~39岁的孕妇开展了临床试验。试验者将她们随机分成两组,一组接种15微克,另一组接种30微克,两组都是接种两个剂次,间隔3周。现在50名孕妇的结果显示,接种一剂次15微克保护率达到92%。这一结果基本上和普通人群一致,而且还发现疫苗的耐受性良好,没有出现与疫苗有关的安全性的担忧。
梁晓峰同时表示,我国没有做孕妇的临床疫苗试验。因为这个人群是非常脆弱的,非到万不得已,一般的国家都不会做这个人群的临床试验。
据了解,卫生部前一段时间对国内患有甲流并且死亡的300多例病人进行了初步分析,其中孕妇所占的比例是13.7%。孕妇患了甲流以后死亡率比一般人要大,所以孕妇成为甲流防控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