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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 总须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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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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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 总须细思量
二手房转让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将终止,洛阳二手房交易未现“井喷”
业内人士提醒:抢搭免税“末班车”买卖二手房不一定划算
  □记者 孟国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明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新政策——国家今年元月起对二手房转让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将终止。

  能够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的新政,虽然可能对我市二手房市场有较大影响,也让二手房买卖双方开始担心赶不上营业税优惠的“末班车”,但目前还未引起太大波澜。

  营业税征免时限“2改5”是恢复原政策

  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二手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经历数次调整。2008年,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为5年。

  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有关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根据这一优惠政策,购买普通住房后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对获利部分征营业税;买房超过2年再出手,可免征营业税。

  新政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普通住房须满5年再出售,才能享受到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严格来说,这是对原有政策的恢复。

  但对购买普通二手住宅的购房者来说,其购房成本或将提高。

  以3年前20万元购入、现以50万元转让一套普通住宅为例:按正在实行的营业税政策,该交易不需缴纳营业税;按营业税新政,该交易需缴纳(50万元-20万元)× 5.5%的差额营业税,即16500元。

  新政引起心理波动 咨询政策市民增多

  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我市二手房交易情况与此前相比只是略有增加,但前来咨询政策的市民明显增多。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洛阳二手房市场上约六成房源都是在购买5年内出售的,所以,新政策可能会对洛阳市场影响较大。

  新政对市场的影响,首先表现在房屋中介公司开始忙碌起来了。

  昨日,在涧西某房屋中介公司的门店里,房产经纪人曹丽强正在给前来咨询的王先生解释新政:“交易时间以办理房产证的日期为准。所以,是2年还是5年,得看房产证。”

  曹丽强说:“这两天来咨询的人很多,正在看房的客户都想听听我们的建议,少数看过房的客户则催着我们赶快把过户手续办了。随着‘2改5’消息的传播,这样的客户会越来越多。”

  交易未现“井喷” “突击”买卖不多

  11日,记者来到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房产交易中心二手房交易大厅。这里的工作人员说,两日来,前来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市民数量与以往差不多,交易并未出现“井喷”现象。

  一些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市民说,他们知道要实行新政,但现在进行的交易,都已在此前谈得差不多了——“突击”办手续的人并不多。

  部分受访市民表示,虽然不会轻易买卖房子,但仍因“怕错过优惠政策”而感到焦虑。

  王宏伟于2007年3月在高新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准备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子如果明年卖,购买时间不足5年,交易就要交差额营业税——虽然这笔钱可能由买方承担,但是他担心买方会因此压价,影响他卖房的收入。

  卖房的人焦虑,买房的人也着急。

  在交易中心,记者碰到了在某企业工作的小高。他是外地人,准备在洛阳买房结婚。“有好几套2年多的房子可供挑选,本来不急。可明年再买就要缴营业税了,得赶快出手。问题是,仓促间买到品质有瑕疵的房子咋办?”小高说。

  搭“末班车”买房 并不一定划算

  对于有购房意向但此前没有看过房的潜在购房者,业内人士提醒:仓促地交易会带来很多隐患,所以抢搭政策“末班车”买房并不一定划算,同时也难以实现。

  曹丽强说,如果购房者一次性付款并马上办理过户手续,按照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的规定,还有希望赶上今年的优惠政策。

  但是,如果房源有房屋贷款没有还清,即使买家想一次性付款,银行的手续也办不完,买卖双方都难以享受优惠政策。

  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买房,那肯定赶不上“末班车”了。因为商业贷款周期约20天,而公积金贷款则需要1个月左右——还是在一切资料完备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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