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刘先生拨打66778866,希望本报帮他寻找一位的哥。
14日18时许,刘先生和朋友在行署路凯旋西路口的一家火锅店吃完饭后,打车回到西小屯的住处。车到地方后,刘先生发现钱包里除了银行卡、身份证外,一分钱也没有。当时他晕乎乎的,连站起来都感觉困难,不想再去取钱。他灵机一动,取出身份证递给的哥说:“我有个姓丁的朋友就在刚才我出来的那家火锅店打工,你拿着我的身份证去找他,他会付给你车费。”
“喝得有点多”的刘先生可能言语表述不清,的哥误以为他是火锅店的员工,拿着他的身份证到火锅店吧台咨询服务员,服务员表示不认识刘先生。的哥要找丁某,可丁某已经下班,的哥无奈之下只好离去。
第二天,刘先生赶到火锅店找丁某,还丁某替他垫付的车费,丁某却一头雾水。见此情景,火锅店的服务员把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知了他俩。
刘先生只记得那天晚上乘坐的出租车可能是绿色富康或大众,没有记住车牌号。他马上要出差,需要用身份证,急切盼望那位的哥见到本报道后,及早和他联系,同时他要把当晚乘车的车费还给的哥。
刘先生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刘枫超,联系电话1333388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