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1版:首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广告
明年4月起酒驾一次记12分
市区部分路段限行大货车
中药“金花清感方”可治甲流
“市场价补偿”写进新版拆迁条例草案
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市区部分路段限行大货车
涉及王城大道、解放路、南昌路、九都路等,违者将被罚款100元并记2分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市区交通拥堵现状,从17日起,市区部分路段将限制大型货车(悬挂黄色号牌)、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根据要求,每天17时至20时,王城大道纱厂路口至隋唐城路口段、解放路道南路口至牡丹桥南口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每天7时至20时,南昌路西苑桥滨河南路口至牡丹广场段、九都路定鼎立交桥西口至南昌路口段、滨河北路瀛洲桥口至南昌路口段、河洛路南苑路口至南昌路口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需从王城大道、解放路南北穿行的车辆,可经隋唐城路——安宜路——洛龙路——定鼎路——310国道绕行;需由东向南行驶的车辆,可经310国道——启明路——九都路——洛龙路绕行;向西行驶的车辆,可经王城大道——开元大道(王城大道以西段)——瀛洲路或凌波桥——天津路或孙辛路绕行。

  此外,310国道以南、原郭寨收费站以北、启明南北路以西、谷水花坛以东地区,全天禁止危险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确需在上述区域通行的,必须到市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处100元罚款并记2分。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