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48岁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在北京开会期间,割腕自杀于下榻的酒店。
当日上午8时许,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中关新园”酒店内,服务员查房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倒在客房中,满身鲜血,急救人员赶到时确认其已身亡。警方表示,经初步勘查已排除他杀,死者系打破玻璃杯,用碎片割腕自杀。
12月23日,中共宁夏自治区党委、宁夏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21日自杀的这名男子,系中共宁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自杀原因尚待查明。事发当日,宁夏党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已飞赴北京,并就此与北京市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赵宪春1961年7月生,山东莘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008年年初,赵宪春由宁夏固原市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调回中共宁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至事发前,赵在该部五位副部长中排名第三,分管宁夏的高校党建等工作。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