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009年12月31日电 沈阳市公安局今天宣布,在全省率先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即从2010年1月1日起,在沈阳市实行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一元化”户口管理制度。
沈阳市公安局介绍说,沈阳2010年将鼓励各类人才来沈落户,实行统一集体户口管理标准、统一购房落户标准、放宽落户政策等户籍改革措施。与此相适应,还要对沈阳市原有户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以符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
沈阳市公安局介绍说,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每一个自然人统称为“居民”,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准入条件,逐步放宽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对消除因城乡身份不同而产生的户籍歧视及各种差别待遇、实现公民身份平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