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酒后住进一家小旅馆,见同屋住着一个残疾人,便动了邪念。他向对方索要100块钱未果后,竟将对方打得遍体鳞伤。面对警方的讯问,该男子语出惊人:“我才要他100块钱,不算啥!”
昨日上午,嵩县公安局巡特警二中队中队长王绍辉告诉记者,去年12月25日凌晨4时许,他正带着几名民警驾车在县城黄金大厦附近巡逻,一名男子拦住了警车。
这名男子称,他是附近一家小旅馆的老板,他家旅馆1001房间里有人在打架。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我们以为只是一般的打架斗殴,谁知道过去一看,事情根本没那么简单。”王绍辉说。
民警走进房间,发现被打者是一名残疾人,其右手、脸部、眼部多处受伤,鲜血直流。“他口齿不清,双腿行动不便,只能慢慢向前挪动。”王绍辉说。后来,民警调查得知,此人姓师,42岁,家在汝阳县刘店乡。
随后,民警来到事发小旅馆的3楼,控制住打人者。经调查,打人者姓高,46岁,嵩县纸房乡人。
经调查,师某与高某互不认识,当天都住在这家小旅馆的1001房间。当晚,高某喝了点儿酒,见同住的是个残疾人,便心生邪念向对方索要100块钱。发现师某没钱后,高某开始对师某大打出手。
王绍辉说,民警进行讯问时,高某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高某告诉民警:“我才要他100块钱,不算啥。”
日前,高某因涉嫌抢劫被嵩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