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的幽灵蛰伏了一段日子之后,又一次成为舆论焦点。2009年的最后一天,上海有关部门宣布:上海熊猫乳品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品,已经作为刑事犯罪受到追究。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问题早在去年4月已经发现,但在之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一直处于“被保密”的状态。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被问及为何“不能当时就通报”时称,“那是个案,司法有司法的程序”。
按这位官员的自述,他也是刚知道此案,未必了解详情。但是,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也不能成为乳品问题信息公开被延迟的理由,没有任何理由高于生命健康。
质监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追究,是两套平行的独立的程序。此案一方面是质量问题,应由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处置,另一方面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刑事犯罪。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各司其职,查处问题产品、及时公布信息,是行政部门的责任所在。问题乳品涉及千家万户,人命关天,怎能“被保密”呢?
公布案情并不影响刑事办案,相反可以及时避免危害的产生。目前,上海熊猫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起诉。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他们早就知道了,但是被告知要“保密”、“不能说”。本案并不涉及国家机密,行政机关公开案情,并不影响刑事方面的侦查、起诉,相反却可以使无数人的健康免受损害;损害小了,那几个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或可减轻一些。
如果严副司长没有说谎,就说明即使是质监部门的高官也跟普通民众一样被蒙在鼓里,也可能买到问题食品;还说明已经实施了大半年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制度形同虚设,说明以无数婴幼儿的健康换来的食品监管的教训没有被切实记取。
此次上海熊猫的“三聚氰胺门”里,最可怕的不是一个经典老品牌的自我毁灭,而是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居然得以“延迟”了8个月才被公布。不值得信赖的不仅是个别无良企业,政府部门的监督能力更应受到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