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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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媛媛
7日,刘晓庆在自己的博客中宣布,她已经签署了“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还签署了自己的“刑事自诉状”,将以“涉嫌刑事侵权”状告宋祖德诽谤,并将于下周正式递交“刑事自诉状”。
刘晓庆将提起刑事诉讼
在自己的博客以及发布在新文汇律师事务所的声明中,刘晓庆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宋祖德兄弟在徐大雯老师起诉他们官司一审败诉之后,不仅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不服判决上诉。就在一审判决当日,宋祖德即在他的博客上发表文章,称徐大雯因为他而多活了两年,因此应该支付他100万元‘生命延长费’。宋祖德、刘信达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正是钻了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的空子,让代理人公然当庭耍赖,不承认其对谢晋导演和我进行诽谤;同时,民事诉讼中即使败诉,其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是支付些许赔款,这对其而言不过是笔广告费而已,却达到了炒作自己提高知名度的目的。因此我认为,不对宋祖德、刘信达实施刑事制裁不足以对其进行惩戒。我先礼后兵,如今将正式对宋祖德兄弟提起刑事诉讼,将其绳之以法!”
同时,刘晓庆还公开了刘信达的“真实身份”:“刘信达原名宋祖兴,后不知为何改名为刘信达,也许是为了给宋祖德诽谤别人增加可信度吧。”
宋祖德恐面临坐牢
记者7日采访了刘晓庆的代理律师富敏荣,他表示这次之所以改为刑事诉讼,主要是之前的民事诉讼没有给宋祖德以惩戒,“民事侵权的判罚比较轻,不能制止他的行为。这次宋祖德必须得出庭”。
法律界人士称,如果刘晓庆的刑事自诉胜诉,宋祖德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的刑事制裁”。
宋祖德否认写侵权博客
对于刘晓庆状告他“涉嫌诽谤罪”,宋祖德说:“我身边有这么多律师,早就准备好打官司了。”他称刘晓庆是借机炒作,“输了面临坐牢,坐牢有什么可怕?我没有做错什么,没有名誉诽谤,所以我不可能坐牢。若坐牢我会成为这个时代的英雄。刘晓庆很可笑,自己坐过牢,在牢里吃过方便面……她知道自己60岁了,有人遗忘她了,正好借助这个事情来瞎炒”。
宋祖德还否认那些侵权的博客是他所为:“这些东西都不是我写的,我希望法院查清楚。《刘晓庆和谢晋有个脑瘫儿》这篇博客肯定不是我写的,我以人格担保,如果查到是我写的,我请法院判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