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民政部12日发布2009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多亿元。
2009年我国部分地区自然灾害十分严重,灾害种类多、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干旱、洪涝、地震、风雹、台风、高温热浪、低温冷冻和雪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等各类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部分地区重复受灾,特别是区域性极端暴雨、阶段性严重干旱、局地性强风飑线、高频次登陆台风和大范围雪灾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经核定,2009年以来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8亿人(次)受灾,死亡和失踪1528人,紧急转移安置70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721.4万公顷,绝收面积491.8万公顷;倒塌房屋83.8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3.7亿元。
其中,四川、湖南、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辽宁、甘肃、河北等省(自治区)灾情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