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3日表示,今后,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墙将受严惩。
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明令装修人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于擅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而又没有进行恢复的,房屋登记部门将把变动情况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告知受让人。
据介绍,装修人经认定为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导致房屋成为危房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且,装修人除要缴纳5万元到10万元处罚款外,还要承担所有的鉴定、恢复等费用。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房屋的共有部位应共同管理,凡两名以上业主共用毗连结构的房屋,其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属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在家装过程中一旦擅自变动了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受侵害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依照相关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据介绍,由于装修在房屋内部,存在“发现难”的问题,除物业管理部门巡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直接向房屋管理单位进行举报,也可拨打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的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