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
18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一家公司在员工大会上宣布的一条新规,让众多员工议论纷纷:若你结婚时打算请同事,请先签协议,保证婚姻是慎重的选择,一旦离婚,双倍退还礼金。
一条新规 引来公司热烈大讨论
18日,在某公司上班的重庆市民黎国介绍,当天公司经历了一次“史上最热烈”的员工大会——自当日10时许,经理在员工大会上宣布了一条新规定后,同事们便投入到对新规的热烈讨论中。
这条规定其实很简单:以后结婚要请单位同事参加的员工,得先去办公室签个协议,保证婚姻是慎重的选择。一旦离婚,这名员工要双倍退还同事送的礼金。
在当天的员工大会上,经理还表示办公室随后会完善相关事宜,出台配套协议,供今后结婚请客的员工签订。
婚嫁送礼 已成同事间最大负担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共有100多名员工,“80后”占了65%左右。如今,这批人均到了结婚年龄,近两年就有10多名员工结婚。“最夸张的是去年春节前,一个月有4个人结婚。有个刚来的员工送了礼金后,吃饭都成问题”。
另外,每当被邀请去证婚时,领导们都会精心准备发言。可现在年轻人对婚姻太不慎重,“闪婚”、“闪离”都很严重。“这头自己还以为人家新婚,那头人家就已经离了。”这名负责人说,这样的经历让他们觉得挺受伤。
于是,经过认真商量,公司决定出台这条规定。“这并不是阻止员工自由离婚,只是希望他们在对待婚姻时能更慎重,这样也能减轻其他人的负担”。
员工声音 未婚的反对已婚的赞同
新规一出,员工哗然。已婚人士大多赞成,未婚人士则反对的较多。
结婚4年、32岁的黎国就是典型的赞成派。因为自己平时多在外面跑,回办公室的时候并不多,他有时候接到同事结婚请柬时,都想不起对方是谁。因此,对公司这项新规,黎国是举双手赞成。
而27岁的刘念(化名)说,她和男友已决定春节一过就举办婚礼,但现在她总感觉很别扭。以前同事结婚时,她也没少给红包,现在让他们这些未婚的人签这么一个协议,她觉得不太公平。
网友热议
支持派
泉州网友:可以理解——这个协议中提到离婚并不是不吉利,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祝福和监督。
乐山网友:我是学法律的,虽说这只是单位内部规定,但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礼金作为附带条件的赠予行为,一旦婚姻这种附加条件不存在,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反对派
成都网友:我看这条规定恐怕起不到什么作用:既然要结婚,谁会想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重庆网友:这规定确实新鲜,但未必妥当——维系婚姻主要靠感情,一纸协议作用不大。
中立派
杭州网友:用行政手段干涉民俗,我觉得不适用于老百姓,但对当官儿的倒可以一试。
广州网友:如果婚姻本就是慎重的选择,有没有这个协议都一样。我觉得这协议也许是个试金石,能试出结婚者对婚姻的态度。
(20日转载自腾讯http://news.qq.com/a/20100120/0001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