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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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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扫黄不能妨碍
公民通信自由
晏 扬
  1月17日《上海青年报》报道,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表示,他们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若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对短信内容做鉴定,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

  对于手机扫黄,我们坚决支持;不制黄、不贩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守的法则,这些我们都懂。但是,扫黄要有边界意识,起码不能扫到老百姓的床上去;手机扫黄也要“投鼠忌器”,避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正当的通信权利。

  中国移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这“一系列关键词”究竟包括哪些词语,目前我们并不知晓,这显然是不应该甚至很可怕的。你要阻止人们用手机发“黄色淫秽”信息,首先得让人们知道什么样的关键词涉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否则就相当于给老百姓“下套”,给消费者设置“陷阱”,这比一些交警“暗中执法”更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实际上,通过设置关键词来过滤手机短信,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大可质疑。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件尴尬事: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网站上的一些页面无法访问,究其原因,原来是“民用雷达广泛应用于……港口交通管制等领域”这段内容惹的祸,正常的“港口交通”因“口交”二字变得敏感,网页被屏蔽。这样的事情很搞笑吧?那么,谁能保证有关方面设定的敏感词不会“滥杀无辜”,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通信呢?

  更重要的是,制黄、贩黄、利用淫秽色情牟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朋友、熟人之间用手机发送“黄段子”,在对方愿意接收的情况下,其实就相当于两个人悄悄地说荤话,既不违法更不犯罪,这种行为不会对第三方、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进一步说,一个人用手机给自己的妻子发“黄段子”,这其实与夫妻二人在卧室里说“私房话”没什么区别。夫妻之间说“下流话”不关他人的事,同样,夫妻之间用手机发“黄段子”不关他人的事,更没有中国移动什么事。

  不得不再次强调,公民通信属于个人私密领域,涉及公民的隐私权,任何权利都不应被随意干预,更不能被窃听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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