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国庆
“中国世界名牌”,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发起的评选。一起消费纠纷,使洛阳市民冯浩对这项评比提出质疑并诉至法院:这样的评比有什么依据?这项评选是不是“全国牙防组”第二? 1
消费纠纷
2009年9月29日,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案件在涧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对峙的双方一方是37岁的洛阳市民冯浩,另一方是永乐电器和格力空调。
根据双方观点,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是否存在“世界名牌”的虚假宣传。
原来,5月16日,永乐电器和格力空调推出优惠活动,“空调特惠,满一万元送液晶电视”。而格力空调印刷品宣传广告中有“世界名牌”的字样。
冯浩说:“既然是‘世界名牌’,就应该是说一不二的。”冲着这点,他放心地花费12792元一口气买了8台格力牌某型号空调。不料,冯浩竟没有拿到赠品。
对此,商家的解释是:冯浩购买的这款格力空调属于特价商品,因此不参加优惠活动——这一点,在活动广告中已有提醒。但冯浩仍觉得自己被“忽悠”了:“说话不算数,哪有这样的‘世界名牌’?这个称号是不是厂家自己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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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举证
对于冯浩的质疑,格力空调的代理人拿出了有力证据:“这个称号并不是厂家自个儿夸自个儿,而是国家权威部门评出来的。”
格力空调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名推委)于2007年为格力空调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2008年颁发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以及广东省公证部门出具的复印件真实性的公证书,以证明格力空调“世界名牌”这一说法的权威来源。
据悉,早在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牵头成立名推委,授权名推委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名推委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2005年5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评选“中国世界名牌”。
《通知》说,开展评选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扶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这项评选进行了3年。截至2007年,共有10个品牌获得“中国世界名牌”称号,格力牌空调是当选的10个品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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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告
然而,这种说法引起了冯浩更大的质疑:名牌应该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而不是评选出来的。国内某个政府部门就敢评“世界名牌”,口气大不说,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呢?如果没有让人信服的标准,那不是和“全国牙防组”一样“忽悠”人吗?
格力空调的代理人回应说:“这个我们没法告诉你,要问国家质检总局和名推委。”
冯浩的代理人、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张永奇律师认为,本案的重要证据——“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名推委评选、颁发的,因此它们与正在进行的诉讼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原告当庭要求追加国家质检总局和名推委为被告,要求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议庭评议后,当庭接受了冯浩追加被告的书面申请,并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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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质疑
在等待本案合议庭决定期间,冯浩对“中国世界名牌”的评选单位及过程进行了更多了解,结果意外发现: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在2008年和2009年,没有新的“中国世界名牌”名单出炉。
冯浩从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看到,质量管理司2009年2月12日有一条留言回复:目前《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的通知》已经废止,但留言回复没有说明该《通知》被废止的原因。
原来,这个称号的评比已经被叫停了! 而且,“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为年度表彰,不设有效期。
了解得越多,冯浩的疑惑也就越多:既然为年度评比,为什么商家宣传始终不提年度?难道这是终身评比结果?评比终止,是否意味着这项评比存在问题?企业是否还能拿此前产生的结果来进行宣传?
冯浩说,希望这些疑问能通过诉讼得到解答。
据悉,涧西区人民法院在接受冯浩的追加被告申请书后,已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出传票,本案定于2月10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