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颁布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
作为“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能否有其他用途一直是社会上争论的一个问题,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提高大量处于闲置状态的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反对者则担心将给住房保障带来风险。对此,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科长王文刚说,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的储蓄基金,用于购房是毫无疑问的,但如果一个人得了重大疾病、面临生命威胁而又缺钱治疗,将原本用于购房的资金用来治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
记者了解到,除广西外,目前重庆、西安、秦皇岛等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一些专家认为,打通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界限是可以研究和探索的,同时认为,基于当前相关制度的不配套,还需要一个长远的过程。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