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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9版:2010洛阳楼市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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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大力开发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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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今年大力开发保障性住房
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将圆住房梦
  2010年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电·阳光新城效果图

  □本刊记者 刘琨

  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和住房办获悉:今年我市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和供应规模,新开工经济适用房项目45万平方米,将安置中低收入家庭3750户。同时申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4个,将推出廉租房6674套。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市民根据收入情况可选择申购经济适用房或者申租廉租房。记者根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为读者详细解读我市2010年保障性住房的热点问题。

  经济适用房篇

  开发量大幅增长

  2009年我市共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 73.84万平方米,已竣工37.62万平方米,安置住户4920户。今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将达80万平方米,会有更多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供大家选择,如瀍河回族区的紫云花园、阳光富地,老城区的富阳佳苑、鹏翔小区,还有洛阳最大规模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中电·阳光新城,总规划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国家级康居示范工程。

  价格保持稳定

  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均价为每平方米1600元左右(此价格不含煤气、热力等附加费用),比同地段商品房每平方米低800~1000元,与郑州、南阳、开封、三门峡等城市相比价格适中。2010年,为确保经济适用房质优价廉,我市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从优选定开发建设单位,还要按照价格构成因素,认真测算、严格审核,并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增强价格确定的透明度。

  确保保障性质

  严格审查购房资格。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质,我市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购房对象条件,严格资格审核程序,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公示。2009年我市住房办共受理初审购房对象3191户,并在《洛阳晚报》上对2443户购房对象进行了公示,其中252户因虚报工资收入等原因被取消认购资格。

  统一销售、公开抽号。我市于2009年推出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六统一”,即:统一销售、统一条件、统一流程、统一审核、统一表格、统一要求,将过去由开发公司销售规范为政府统一销售,此做法被人民网刊载。按照“六统一”要求,有关部门分别对“蓬莱新村”等6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26户购房对象做出了退房处理,收回了开发公司私自扣留的48套房源,将清理出的74套住房全部重新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全年共受理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备案3247份,办理产权界定卡1444份。

  针对部分项目房源少、购房对象多的实际情况,我市还推出了“公开抽号”的销售方法,先后对“江南绿苑”和“苹果园”小区726套住房,采取公开抽号的方式进行认购选房,受到了购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同。

  为了使销售安置更加阳光透明,我市印发了《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安置程序(试行)》,对发布销售公告、购房资格认定、购房对象公示、核发准购证、选定房号、核收诚信金、签定购房合同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基本杜绝了炒买炒卖经济适用住房现象。

  出台货币补贴政策

  2009年我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完成了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案(阶段性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工作,并于去年11月23日正式公布实施。此项政策缓解了当前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的矛盾,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截至去年12月底,共接受报名登记647户,资格审核198户,公示88户,每户最高可补贴3.6万元(90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补助400元),预计近期可发放补贴316.8万元。 (下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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