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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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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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前的行医证明“重见天日”
百岁老人腿脚不便
民警登门办二代证
“我们也是有户口的人了!”
家长:谢谢你们,白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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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报道回音
“我们也是有户口的人了!”
记者 李砺瑾 实习生 胡原源
  “终于,我们也是有户口的人了!”近日,西工区置隆花园小区居民马先生打来电话向我们报喜的同时,没忘小小地幽了一默——这高兴,那是发自肺腑。

  16日,本报《建房子的说我住纱厂路 管户口的说我住唐宫路》一文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置隆花园小区因为没有在派出所备案,居民房产证上的小区地址和派出所认定的小区地址不一样,小区居民因此无法上户口、迁户口。

  报道见报后,就此问题,汉屯路派出所和置隆花园物业公司进行了协商。

  昨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日起,该小区的居民可以在汉屯路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户口地址定为唐宫路44号院。

  “需要办入户手续的小区居民,可以到汉屯路派出所办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户口迁移的梅姓负责人说,物业公司终于可以给居民一个明确答复了。她说,如果居民需要物业公司开证明材料,物业公司会积极配合。

  汉屯路派出所户籍民警告诉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有两点考虑:第一,居民改房产证难度较大;第二,公安部门希望尽快解决居民的户口问题。之后,居民可以到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开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以解决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居住地址不一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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