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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李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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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小毛贼许某在浙江省温州市一家工厂偷东西时,被老板抓住了。老板为了教育许某,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被送往当地派出所,要么在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结果,许某选择了“免费打工”。一个月的活儿干下来,许某幡然悔悟:再也不偷了。
做贼被抓,老板给出两个选择
许某今年21岁,老家在安徽,一直在温州龙湾靠打零工过日子。
1月5日凌晨2时,口袋空空的许某来到温州龙湾区瑶溪镇龙东村一家鞋革加工厂。“我偷点东西去卖,手头就能宽裕点。”这么想着,许某开始行动了。就在快要得手时,他被该厂的工人发现。许某当场被抓,并被送到老板林先生的办公室。
“有人到厂里偷东西,该怎么办呢?”林先生看着眼前的毛头小子,心里犹豫了。如果送进派出所,可怜小偷年龄这么小。另外,许某属于偷盗未遂,即使送到派出所,最多也就是拘留数天,这样的惩罚力度未必会有效果。
最后,经过一番考虑,林先生给了许某两个选择:一是被送往派出所;二是在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
苦干一个月,只为洗心革面
许某想也不想,就选择了第二条路。
该厂与许某订了口头协议:许某在工厂工作一个月,不拿工资,工厂免费提供吃住;一个月期满后,许某可自行离开。当天,许某交出了他的身份证、手机及身上的其他物品,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
一个月的时间里,许某吃、住都在工厂里,行动还算自由,没有受到什么约束,作息时间与其他工人一样。和别人不同的是,他不能离开工厂半步。工作时,他做的大多是搬运货物之类的体力活。
许某说,近一个月来,虽然工作强度挺大,但与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相比,他还是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他还说,出厂后,自己再也不偷了,准备找份工作好好干。既然老板给了他机会,他会好好珍惜,重新做人。
律师不支持 群众说挺好
林先生说,许某在厂里的表现还不错。因为他只说许某是新来的员工,所以多数员工并不知道许某进厂的原因,大家同住同吃,并没有什么两样,有些员工还特别照顾许某。
“他自己选择在工厂里‘零薪’打工一个月,用高强度的劳动代替应有的惩罚。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他认识到偷盗是可耻的。”林先生说。
但是,浙南律师事务所的陈一来律师表示,无薪干活属于强迫劳动。从法律上讲,鞋厂老板没有执法权。林先生的正确做法是:要么扭送公安机关,要么放人。
此事在当地引发不少议论。不少人表示,林先生的做法“有创意”,但“既然小偷已经悔过了,那就给他点儿钱,既当工资,又当奖励吧”。
网友热议
支持老板
湖北网友:有意思——既然小偷有悔过之心,给个机会是对的,这样或许会改变他的人生。
江西网友:执法也讲究人情味呀,这相当于让小偷做义工赎罪。
规劝小偷
上海网友:小许呀,你遇到好人了,可要好好改造,别辜负人家老板的好意!
黑龙江网友:勤劳工作才能获得踏实的好日子,请你谨记。
提点建议
湖南网友:对小偷进行劳动改造是个好办法,但带薪更好。这样可以让小偷意识到:我也能自食其力。
深圳网友:这样行不行:这一个月作为试用期,到期双方协商,搞不好小偷可以获得一个不错的工作岗位呢。(2日转载自腾讯http://news.qq.com/a/20100202/0006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