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2月3日电 陕西省公安厅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超标乳制品案件查处情况,3名犯罪嫌疑人已于2日被依法逮捕,1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介绍,渭南市乐康公司奶粉三聚氰胺超标的污染源是临渭区故市镇社会人员马双林销售给企业的10吨奶粉。乐康公司2009年9月和10月分两次从马双林处购买到过期奶粉后,在未获得所购奶粉三聚氰胺检测合格报告而且未将奶粉送检的情况下,公司总经理张文学授意主管生产的副总兼车间主任朱书明,将所购的10吨奶粉按1∶2.5左右的比例,在包装车间利用振动筛与乐康公司生产的乳粉搅拌生产掺混奶粉32.5吨,其中28吨销售给广东省潮安县龙信食品公司。库存的4.5吨奶粉已于1月22日被渭南市质监部门监督销毁。
据了解,张文学、朱书明、马双林于2010年1月下旬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乐康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同天虎因患有严重心脏病,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许强表示,目前,渭南市乐康公司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