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日,一个名为“内牛满面!中铝东轻公司年终奖,科级干部是普通工人的25倍!”的帖子在各大网站上被疯狂转载,点击率达数万次,帖子中称“中铝东轻公司某厂年终奖:工人300元,副科7000元~8000元,正科10000元”。(2月3日《人民网》)
企业奖金在普通员工与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者之间的差距巨大,早已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不是什么新闻了。不过在中央强调要避免不合理的收入悬殊的大背景下,还是想问:中铝东轻公司工人与科级干部年终奖相差达25倍的理由是什么?是否具有说服力?
遗憾的是,该公司财务总监王萍回应:“工人们搞错了,那不是年终奖,而是绩效奖金。”那么,干部的“绩效奖金”跟工人的年终奖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工人有没有绩效奖金?假如没有,那么没有工人的绩效,干部的绩效又从何而来?干部的绩效是不是应该建立在工人的绩效之上?当工人的年终奖平均都在300元左右的时候,科级干部的却是7000元~10000元(不用说,科级以上的高层管理者,其“绩效奖金”自然会更加可观了),这究竟是如何得来的“绩效奖金”?
有专家说:“每一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规章制度,国有企业还要受到一些制度的约束。而企业的规章制度,都需要经过企业的职代会通过才有法律效应,因此,不管该公司发了多少钱,只要是经职代会通过的合法的方式,就没有任何问题。”
我们当然听专家的,只是笔者还想画蛇之后添只足:还得保证那些通过了类似让工人与干部之间奖金如此悬殊的制度的职代会成员的合法性,这些成员在通过相关制度的时候应真正代表广大工人来表达他们的意见,而不仅仅是代表自己在表达意见。只有这些方面都没有问题,才能保证如此的悬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衡量一种制度,除了合法性,还需要合理性。而如今为了避免不合理的收入悬殊,在制定分配政策特别是奖金时,一般都有一个原则:向一线倾斜。不知中铝东轻公司的作法,是如何遵循这个原则的?
管理者的作用就在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创造出好的效益,如果管理者只知道大把往自己腰包里装钱,而不顾员工的利益与积极性,这样的管理者是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