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长假刚过,市区一些烟酒店打出了“礼品回收”的招牌,22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礼品回收”店已开始收购购物券或电子券。
在芳林路一家烟酒回收店里,老板陈某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商场流行发购物券,近两年送礼送购物券的也越来越多。“很多人的购物券是多余的。这些购物券都有3个月到1年的时间限制,如果用不完会造成浪费。”凯旋东路一“礼品回收”店的老板刘某说,回收购物券可以更好地满足买卖双方的需求,有些人需要进行大额消费时,比较青睐这些能打折的超市、商场购物券,因此现在许多“礼品回收”店都有收购购物券或电子券的业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礼品回收”店给出的“回收”价格为购物券面值的八折至八五折,然后再以九折至九五折的价格卖出。这些购物券大多是一些单位节前以商场、超市购物卡等形式发给员工当福利的,还有亲友之间馈赠的以及业务单位答谢客户的。
“礼品回收”是否合法?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从未审批过有关“礼品回收”的经营范围,普通杂货店、烟酒店不能开展这项业务。那些商家都是在超范围经营,这一行为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经相关部门证实后将被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