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江苏常州某论坛上出现一则名为“狗狗被‘强奸’,主人向‘强奸犯’索取赔偿”的帖子。
发帖人说,他在常州新区某公司上班,他的同事老杨今年快50岁了。22日下午上班时,老杨接到同小区一女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要求他“为自家狗留下的一笔‘风流债’负责”。
老杨下班后和对方见了面,对方是一个上学的小姑娘。对方说,老杨养的狗14天前在遛弯时,“玷污”了她家的博美犬。现在,她担心博美犬受孕,要老杨带着她家的狗去检查。
老杨起初没理会,不想小姑娘表示,她已在小区找“肇事狗”好些日子了,挨家挨户比对才发现他家的狗是“嫌疑犯”。随后,小姑娘当场哭闹起来,缠着他不肯走。
无奈之下,老杨表示“先去宠物医院检查看看再说”。兽医建议他们使用一种50元钱的药剂,可避免小狗怀孕。
(25日转载自新浪http://news.sina.com.cn/s/2010-02-25/0319197331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