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我国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提高主要农产品价格:2010年,小麦各品种最低收购价每市斤提高0.03元,稻谷最低收购价也相应提高,并力争在春播前公布。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扩大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规模,大幅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二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重点帮助因企业经营困难或倒闭而产生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增加收入。认真做好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并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形势和物价变化,及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社会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公布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三是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完善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加强个人收入调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体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强化税源监控,以调节高收入为重点,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