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版:
国内·速读
3
上一版
下一版
4
PDF版
□
“省直管县”
将全面推行
□
肇事者亲属先交800万元
□
达到规模和标准
县(镇)可改设为市
□
罕见病拟纳入
慈善救助制度
□
养殖场自愿
补偿48万元
□
浙江5万人
同吃元宵宴
□
庐山发现
优昙婆罗花开
□
“信义兄弟”撼人心 “地震谣言”惊山西
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
上一期
下一期
4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
年 3 月 1 日 星期
一
【打印】
达到规模和标准
县(镇)可改设为市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将积极研究、完善设立县级市的标准,把人口、经济、财政、税收以及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